吉林亚泰集团董事会发布专项报告,确认公司独立董事邴正、杜婕、毛志宏、马新彦、黄百渠在2023年保持独立性,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处任职,无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吉林亚泰集团董事会发布专项报告,确认公司独立董事邴正、杜婕、毛志宏、马新彦、黄百渠在2023年保持独立性,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处任职,无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亚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的资质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能满足审计需求。委员会在审计期间与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亚泰集团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表明公司财务状况受到专业审计,具体细节未在摘要中详细说明。需查阅完整报告以获取详细信息。...
吉林亚泰集团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表示认可,尊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予以同意。...
吉林亚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严格履行职责,召开四次会议审议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委员会审核了年度财务报告,确认其真实准确;监督外部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认可其专业能力;指导内部审计,确保内部控制有效。2024年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吉林亚泰集团独立董事毛志宏2023年度述职报告总结:毛志宏作为独立董事,全年勤勉尽责,出席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公司经营、审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维护股东权益,尤其关注公司内控与信息披露,确保合规运营。公司与独立董事配合良好,内控存在部分缺陷待改进。...
吉林亚泰集团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显示,公司连续16年发布此类报告,聚焦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障员工福利、维护供应商和客户利益、发展循环经济和投身公益事业。尽管2023年每股社会贡献值为负,但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员工培训、质量控制和环保方面做出了努力,并计划2024年继续履行社会责任。...
亚泰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无重大缺陷,但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涉及逾期贷款未及时披露。截至报告发出日,逾期贷款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亚泰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因无法判断13.3亿元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内控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指出预付款管理缺陷和逾期贷款未及时披露问题。董事会承认问题,承诺加强法规学习,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以消除影响。...
亚泰集团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表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问题。此报告聚焦于公司的财务状况,提示关注其资金管理与合规性。...
亚泰集团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标审计意见,表明2023年度财务报表存在特殊情况。事务所对其财务状况表达了特殊的审计观点,详细情况需参考专项说明。...
吉林亚泰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经营多元,涉及水泥制造、建材销售等,总股本32亿余元,实际控制人为长春市政府国资委。报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强调了持续经营假设和重要性原则,并详细阐述了会计政策和估计,包括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亚泰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对报告真实性负责,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亏损,净利润为-3,947,472,700.96元,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亚泰集团2023年年报摘要显示,公司面临经营困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主要业务包括建材、地产和医药,其中建材和地产行业环境严峻,医药行业受到政策影响。公司资产和净利润大幅下降,每股收益也减少。...
亚泰集团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因无法获取充分证据判断13.3亿元预付款的商业合理性。同时,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存在预付款管理缺陷和逾期贷款披露延迟的问题。独立董事认可审计报告并表示同意。...
亚泰集团公告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原定4月27日发布,现推迟至4月30日。董事会对此致歉,并提醒投资者关注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注意投资风险。...
亚泰集团2024年第7次临时董事会决定,为多个子公司提供总计约13.43亿元的担保,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资产抵押,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139.54%。此决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亚泰集团为16家子公司提供超过25亿的担保,涉及建筑、制药、建材等多个子公司,其中最大担保额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4.75亿。所有担保无反担保,已获公司临时董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亚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召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法律意见书,确保会议合法合规。具体细节及意见未详述。...
亚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成功召开,审议的七个议案全部通过,涉及对旗下子公司在各银行的借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无否决或弃权,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亚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4月10日召开,主要议程包括对多个担保议案的审议,涉及子公司在不同银行的借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总额涉及数亿元人民币。这些议案旨在支持子公司经营需求。...
亚泰集团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通过议案,决定为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商银行的3,7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资产抵押担保。目前公司担保总额占2022年底净资产的132.18%。该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亚泰集团为长春建材子公司提供3.7亿担保,累计担保额达127亿,无反担保。子公司长春建材截至2023年9月底负债率超过100%,亚泰集团董事会批准该担保,认为是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亚泰集团发布公告,将为14家子公司提供超过100亿元的担保,涉及水泥、医药、商贸等多个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对部分子公司有较大金额的担保余额。此次担保无反担保,已通过临时董事会审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亚泰集团在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15亿至20亿元的融资议案,涉及多家金融机构,并将提供相关资产作为质押或保证。同时,公司还将为多个子公司提供总计约126.81亿元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131.79%。会议还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除了塔牌集团净利润同比增长外,其余水泥企业均出现同比大幅下滑的情况。...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康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2 亿元、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 5,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1.4 亿元、1.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1.5亿元、6,000 万元、1.4亿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3亿元、7,000 万元、5,000万元、3,500 万元、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 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经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 ...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000万元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4,742万元股权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 42,049 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 42,049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4 亿元、2亿元、4亿元、6亿元、5亿元、2.4亿元、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初步意向”,公司拟以挂牌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8%股权,并于2016年10月8日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
公司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初步意向”,公司拟以挂牌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8%股权,并于2016年10月8日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
2016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50号)。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通过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投资”)参与认购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有关承诺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6号文件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705,213,679股,募集资金总额2,926,636,767.85元。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族证券指派袁鸿飞、陈波担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民族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定价采用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性、公允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包括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477,29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8%,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是本公司的关联方。金塔投资本次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5%的股份,该认购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现场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董事徐德复先生、王广基先生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周内,水泥上市公司积极发出护盘信号,七家上市公司发出增持公告,三家公司承诺6 个月内主要股东不减持。...
本周非金属建材子行业中涨幅最大的是管材行业,周涨幅4.20%;涨幅最小的是水泥行业,周涨幅0.59%。上证综指周涨幅0.32%,建材各子行业表现均强于大盘。...
为进一步推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3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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